北海道中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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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道にいる華僑華人発展の支援及び北海道地域経済振興に寄与する
 
2015年度張家港市第三回領軍人材申報工作的通知
张家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 年第35 号)
关于开展2015 年度江苏省张家港市第三批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引才平台、各位人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城市产业品质,进一步
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现决定于2015 年7 月
举行张家港市第三批领军人才项目评审会。本次评审采取“先申报、后落户”的工作流程。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相关条件
1.申报人已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岁;
2.申报人应有3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
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比
较突出业绩,来我市时间不超过两年。
3.申报人掌握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申报项目专利
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4.符合我市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
1.材料申报,2015 年5 月26 日截止
- 2 -
申报人填写《2015 年度江苏省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项
目计划书》(见附件4),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zjg330@163.com。
2.资格初审:2015 年6 月上旬
审核申报材料及资格。
3.项目网评,2015 年6 月中旬
申报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进入网评程序。
4.发放面试综合评审通知,2015 年6 月25 日前
向通过项目网评的申报人发出参加面试综合评审会的
邀请通知。
5.面试综合评审会,2015 年7 月中旬
受邀参加面试评审会的申报人(仅限申报人本人)凭2015 年6 月25 日后的机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等凭证可获
定额差旅费补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结果公布,2015 年8 月底之前
结果公布以后,获得张家港市领军人才资格的申报人选
择张家港市创业载体,按规定注册落户后享受相关资助政
策。

以上时间节点均为北京时间。
更多扶持政策信息请登录张家港领军人才网
(www.330.gov.cn)查阅。
2015-04-02